Sunday, August 06, 2006

影像研讀手札(七):紀錄攝影再探

● 閱讀文本:陳耀成譯(2004)。《旁觀他人之痛苦》,台北:麥田。(原書Susan Sontag.[2003]. 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
游本寬(2002)。〈拍照記錄的藝術〉,《現代美術》,101。
游本寬。〈「個人寫實」的紀錄攝影〉。

就照片的解讀而言,Sontag(2004)傾向站在「作者已死」的論述基礎上,主張:「攝影師的意圖無法決定照片的意義,照片自有其生命歷程,會隨著不同社群的需要,隨著其忽發的奇想或錮不可破的忠誠而飄流」(頁50)。基本上,觀者會順著「知面」的導引將照片解讀成它「理應」被陳述的內容。

單就戰爭攝影此一紀錄類型,一旦被置放在迥異的時空脈絡底下,便會導致截然不同的指涉。Sontag(2004)指出同樣是記錄平民遇害而非軍隊對壘的照片,一方面或可騷動觀者內心的憐憫和慈悲,促成反戰氛圍之發酵,進而呼籲和平。然而,另一方面,卻也可能撩撥群眾,煽動其激情與憤慨,強化他們認為這是一場正義之戰的信念。可見儘管拍攝者的主觀意欲使得照片本身持有某種觀點,但最終訊息的多義性解讀仍會落入觀者的框架中。

強調社會黑暗面及其邊陲性格的紀錄攝影,無可避免地仍須回歸到一個中心課題:再現苦難/災難現場的「紀錄攝影」功能是什麼?若粗略地以「手段論」和「目的論」來闡述拍攝動機,或可稍加釐清。藉由紀錄攝影此一手段揭露現實之殘酷悲淒,則此些影像承載著社會責任,具有向世人傳遞「不公義」之使命;在影像的教化功能之外,甚可進一步鼓吹社會變革。

反之,若「照片本身」即為紀錄攝影之目的,便難免落入影像消費的泥淖,引人撻伐。世人對某些戰爭慘況的知覺主要是透過攝影機記錄的照片而建構出來的。Sontag(2004)批評戲劇性(dramatic)影像的追獵,寫道:「在這個日益視震嚇為有價,為刺激消費之主要指標的文化裡,影像的狩獵已成常態」(頁34)。至此,益發諷刺地凸顯出「攝獵」(shooting)對象與「射殺」(shooting)人類兩者之間微妙的關聯性。

上述以手段與目的二元作為分野自然不夠周全。就算以照片為「手段」的攝影者,較能夠以同理的眼光進行拍攝;以照片為「目的」的攝影者則可能洩露出獵奇的心態。然而,觀者該「如何正確區辨兩者之動機?」此仍是一大要點。除外,照片展示的場域亦會影響觀者的詮釋策略。Sontag(2004)表示:
美化是攝影機的經典功能,但很容易漂淡我們對圖中事物的道德反應。而醜化,把事物最糟糕的面貌披露,卻有一個更現代化的功用:教化人心,邀請觀眾做出反應。因為攝影如要控訴或甚至改變行為,就必須震嚇觀者(頁94-95)。

那麼一旦經「醜化」的照片進入作為表彰藝術成就的美術館呢?游本寬(2002)直指觀看經驗的本質性轉換:

「紀錄攝影」進入其展示空間時,特殊的閱讀氛圍無形地誘導觀眾要多去體會拍照者如同藝術家般的主觀意識,而把影像的客觀、見証特質暫置一旁。「紀錄攝影」此時似乎已和影像紀實的使命無關,取而代之的是攝影者在圖象或藝術上的表現。

是故,在被視為藝術殿堂的美術館當中,觀者將如何解讀紀錄攝影(特別是再現災難現場的攝影作品)的意義及其價值呢?如何才能真誠地顯現照片的初衷,而不致過於「美學化」,將觀者的注意力集中到圖象的美學表徵,反而耗弱紀錄攝影的紀錄性與指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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